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市区路号室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2.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支付租金。支付方式:□现金 □银行转账 □其他。
3. 押金为人民币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无息退还。
第四条 费用承担
租赁期间,水、电、燃气、物业、网络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与维护
1.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
2. 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六条 合同解除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擅自转租、转借房屋;
(2)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3)拖欠租金超过日。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提前收回房屋,应退还剩余租金并支付违约金元。
2. 乙方提前退租,应支付违约金元,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
第八条 其他约定
。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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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01 22: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