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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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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房屋租赁合同\n\n合同编号:____\n\n出租人(甲方): \n**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联系电话: \n**通讯地址:** \n\n承租人(乙方): \n**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联系电话: \n**通讯地址:** \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n\n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n\n1.1 甲方同意将坐落于 省(市) 市 区(县) 街道(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n\n1.2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结构为 ,户型为 室 厅 卫 厨。\n\n1.3 该房屋权属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出租权利,如因权属纠纷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n\n1.4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一。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n\n第二条 租赁期限\n\n2.1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n\n2.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有意续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请求,征得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及其他条件以新合同为准。\n\n2.3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n\n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n\n3.1 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租金标准在租赁期内 (保持不变/按以下方式调整:)。\n\n3.2 租金支付方式为:□ 押一付一 / □ 押一付三 / □ 押一付六 / □ 押一付十二 / □ 其他:。\n\n3.3 乙方应于每 (月/季/半年/年)的第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期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租金的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n\n3.4 甲方指定的租金收款账户如下:\n户  名: \n**开户银行:** \n银行账号: \n\n甲方如需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n\n3.5 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或收据。\n\n第四条 押金\n\n4.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n\n4.2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乙方结清全部租金、水电费、燃气费、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并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完好返还甲方后,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n\n4.3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或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或赔偿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甲方扣除押金的,应向乙方提供费用明细及相关凭证。\n\n**第五条 房屋的使用要求**\n\n5.1 乙方应将该房屋用于 (居住/办公/商业/其他:)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n\n5.2 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得影响邻里正常生活秩序。\n\n5.3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保持房屋整洁。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n\n5.4 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如需)。装修或增设的附属设施归属及归属费用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n\n5.5 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他人使用。如需转租,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由甲方与次承租人另行签订书面合同或三方协议。\n\n5.6 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n(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n(2)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n\n第六条 费用承担\n\n6.1 租赁期间,下列费用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燃气费;(4)网络费;(5)有线电视费;(6)物业服务费(如由甲方缴纳,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7)。\n\n6.2 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1)房屋本体维修基金;(2)房屋租赁产生税费(如有约定除外);(3)。\n\n6.3 上述费用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因乙方欠缴而导致停水、停电等后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退租时,应结清上述全部费用。\n\n6.4 如因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费用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的,双方可协商调整。\n\n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n\n7.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n\n7.2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n\n7.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押金(或支付违约金):\n(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 日的;\n(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严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n(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n(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其他情形。\n\n7.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n(1)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逾期超过 日的;\n(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n(3)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经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未予以修复的;\n(4)擅自转租、转借房屋的;\n(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n(6)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n\n7.5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 日内返还房屋并结清相关费用,甲方应同时退还押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及赔偿后的余额)。\n\n第八条 违约责任\n\n8.1 甲方违约责任:\n(1)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或支付违约金 元,并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n(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月租金的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n\n8.2 乙方违约责任:\n(1)乙方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或支付违约金 元。\n(2)乙方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日租金(月租金/30日)的 倍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n(3)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维修费用或照价赔偿。\n\n第九条 房屋的交付与返还\n\n9.1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双方应共同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附件二),同时交验水、电、燃气等表底数。\n\n9.2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于 日内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腾空并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外),交还甲方。双方应共同验收并结清各项费用。乙方添置的新增设施设备,能与房屋分离且不损坏房屋的,乙方可自行拆除带走。\n\n9.3 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持房屋清洁,如未清理干净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清洁费用,费用标准为:。
\n\n**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n\n10.1 双方确认,本合同第一页所列的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为有效通知、送达地址。任一方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后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n\n10.2 一方未及时通知对方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对方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发出的通知,视为已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挂号信或快递发出之日起第 日视为送达;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的,发送当日视为送达。\n\n**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n\n11.1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履行、变更、终止、解释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n\n11.2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n**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n\n12.1 双方可另行补充约定以下事项(如无可填“本条款不适用”):\n\n\n\n\n12.2 本合同整体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今后如有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需修改条款的,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归属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内容为完成相应事务方面的最主要落实预期和落实效力约定乙方在完整租赁期限内保证在本协议首部出生年月本人签名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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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01 1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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